通知公告
关注滨河
官方微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各中小学:
经研究,决定在第33个教师节前夕开展成都高新区2017年“教坛新秀”和“优秀青年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社会事业局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务求优中选优,保障评选质量。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且不具有区级相同荣誉称号。
(二)评选名额。
1.高新南区、西区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编教师在150人以内的各项目推荐1名,在编教师在150人以上(含150人)的各项目推荐2名。
2.空港新城区域学区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每所学校各项目推荐1名,由学区督导组组织初评后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汇总统一上报。
3.三岔中学各项目推荐1名。
4. 全区所有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每所学校各项目推荐1名。
5.原则上2017年之前被评定为区优秀青年教师和教坛新秀的教师不再参加2017年评定;获得2017年及以往年度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和教坛新秀的教师不再参加2017年高新区评定。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在学校2016-2017学年内组织的师德测评中,师德满意率达到95%及以上,近5年内无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收受家长礼包等违纪违规记录。
2.幼儿园推荐人选应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学校推荐人选应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体条件
1.成都高新区教坛新秀
(1)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1日(含)后出生,教龄3周年及以上。
(2)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过学校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单位的表彰奖励,在本校青年教师中表现突出,在学校所在区域范围内产生了一定影响。
(3)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和学校德育工作,具有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 成都高新区优秀青年教师
(1)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1日(含)后出生,教龄10周年及以上;从事班主任(含特教)工作3年及以上,或在学校德育(政教)部门从事德育工作6年及以上。
(2)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过2次校级一等奖奖励,或1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单位的表彰奖励。在区(市)县青年教师中表现突出,在区域范围内产生了一定影响。
(3)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4)近3年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含学报)上发表过专业论文,或在区(市)县上过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或作为主研人员参与研究的课题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教龄年限,破格推荐。
四、推荐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和教育一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经个人自愿申请,由所在学校研究决定通过后上报。学校上报人员应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推荐上报的,一经查证属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学校于8月25日中午12:00之前以学校为单位报送附件2、附件3电子版(OA系统),8月28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所有报送材料(全部纸质版盖章)报万国禹老师(联系电话:85182699,地址:紫荆西路27号8楼)。逾期不报或超名额报送均视为弃权。不再另行通知补报。
(二)报送材料
(1)公示原件及公示情况照片(附件1);
(2)成都高新区教坛新秀和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
(3)成都高新区教坛新秀和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附件3);
(4)封面(附件4);
(5)支撑材料。
申报表一式3份,其余材料一式1份。获奖材料及证明材料由学校严格审核,并确认属实。
六、其他事项
成都高新区教坛新秀和优秀青年教师应注重提升自身素质,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凡有师德失范行为,以及从事有偿家教、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称号。
特此通知。
附件:1.公示样表
2. 成都高新区教坛新秀和优秀青年教师
推荐情况一览表
3.成都高新区教坛新秀和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
4.推荐材料封面样式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8月18日
排序
|
姓名
|
工作单位全称
|
出生年月
|
班主任/特教工作年限
|
德育部门工作年限
|
职称及
任职时间
|
行政/社团职务
|
支教或灾区、农村、薄弱校任教(职)起始时间、单位及地点
|
成果简介(100字内)
|
|
|
|
|
|
|
|
|
|
|
|
|
|
|
|
|
|
|
|
|
排序
|
申报项目类别
|
姓名
|
工作单位全称
|
出生年月
|
班主任/特教工作年限
|
德育部门工作年限
|
职称
及
任职时间
|
行政/社团职务
|
支教或灾区、农村、薄弱校任教(职)起始时间、单位及地点
|
成果简介(100字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近期1寸
免冠彩照
|
|||||||||||||
政治
面貌
|
|
任教学科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学历
|
|
毕业学校
及专业
|
|
||||||||||||||||||
学位
|
|
教龄
|
|
班主任/特教
工作年限
年限
|
|
||||||||||||||||
职称及任职时间
|
|
行政职务及
任职时间
|
|
||||||||||||||||||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
|
||||||||||||||||||||
联系电话
(手机、座机)
|
|
德育部门
工作年限
|
|
||||||||||||||||||
个人
简历
(从参加工作或全日制学历教育起填写)
|
时间
|
所在单位
|
任教班级及担任行政工作情况
|
||||||||||||||||||
|
|||||||||||||||||||||
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和奖励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予单位
|
备注
|
|||||||||||||||||
|
|||||||||||||||||||||
近五年业务进修情况
|
上一篇:成都高新滨河学校午餐菜谱(第9周)
下一篇:成都高新滨河学校章程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中国禁毒展览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