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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滨河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浏览次数:1217     发布时间:2017.9.7     发布人: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我校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对象
成都高新滨河学校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2004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已办理离岗待退手续(不含2006年7月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离岗待退人员)和2006年7月1日以来已办理退休手续且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人员。
四、岗位设置管理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实施。
1、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元辉
副组长:蔡 敏 尹荣开
组 员:李亭亭 蔡玉明、古丽渝 周红军
2、工作小组
组 长:尹荣开
组 员:古德英 李亭亭 肖 爽 李中玲 吕婷停
3、人事争议调解小组
组 长:李元辉
组 员:蔡 敏 尹荣开 周金龙 陈慧 姚鸿源 鄢长江 李亭亭 古德英 陈国平
五、岗位类别等级
(一)岗位类别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3种类别。
(二)岗位等级
1、管理岗位等级设置。此次岗位设置管理岗位0人。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此次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90人(含离岗待退2人)。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1至7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1至4级,副高级岗位包括5至7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8至10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11至13级。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此次岗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0人)
六、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3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是:
(1)2至4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2)5至12级岗位,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2、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均可进入相应层级最低等级。2014年9月新进教师进入相应层级最低等级;人才引进教师按照人才引进方案执行。
3、凡聘任在相应层级满4年及以上者可参与该层级最高等级岗位竞聘。
七、学校基本情况
1.成都高新滨河学校是高新区管委会直属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主要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实施小学到初中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学校类别为事业单位,规格为副处级,经费来源是全额拨款,编制员额91,其中:单位领导正职1名,副职1名。内设机构6个,名称分别是: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教科室、后勤处、安全办;管理人员编制0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91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
2.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实有人数90人(其中2人离岗待退),其中:管理人员0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90人(副高级9人,聘任9人;中级37人,聘任30人;初级51人含见习4人,聘任51人);工勤技能人员0人。按照推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总数90人。
八、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90个,其中:管理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90个,占100%;工勤技能岗位0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100%。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90,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00%。专业技术岗位辅系列分别是0。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0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0%
(1)正高级岗位0个。
(2)副高级岗位9个(其中辅系列岗位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0%.其中:五级岗位1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11%,六级岗位3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33%,七级岗位56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50%。
2、中级岗位30个(其中辅系列岗位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其中:八级岗位3个,占中级岗位比例10%,九级岗位14个,占中级岗位比例47%,十级岗位13个,占中级岗位比例43%。
3、初级岗位51个(含见习期4个,其中辅系列岗位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7%.其中:十一级岗位18个,占初级岗位比例35%,十二级岗位29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7%,见习期4个,占初级岗位比例的8%。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
九、实施步骤
1 公布条件
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相关文件,明确聘任条件及程序,公布经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批准的岗位设置及聘任名额。
2 个人申请
符合相应职级条件的教师根据本人情况向学校办公室提出相应职级的书面申请及相应申报材料。
3 组织考核
(1) 考核依据:
根据“聘任条件”、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成都高新滨河学校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申请人员进行对应考核。
(2) 名单确认
根据考核分数高低,产生职称聘任候选人,由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合议、学校办公会确认竞聘结果。
(3) 公示上报
由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将竞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办公室按照规定上报。
十、岗位聘用依据
1、《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8〕74号)
2、《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8〕70号)
3、关于成都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核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8〕193号)
4、高社发〔2012〕114号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5、本次岗位设置以2014年9月在编人员执行的工资序列和2014年岗位设置等级为基础,依据已取得的职务资格核定教职工岗位相应层级。
十一 岗位设置说明
1、各项考核期均为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两个学年度。
2、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在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实施。
3、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党支部成员、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工会成员、学段长、教师代表组成。
4、教辅身份人员(工资系列为专技系列)参照教学人员执行,未承担一线教学工作的,聘任岗位为中级职称层级的最低等级,承担一线教学工作的,参照教学人员申报岗位设置。
5、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级下发的正式批文为准,一年以内的,聘任岗位为所取得职称层级的最低等级。
6、2014年9月新进教师进入取得相应职称的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
7、岗位数量由高新区核定的数量进行折算。
十二 其他
1、本规定经学校行政会、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归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成都高新滨河学校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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