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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滨河学校党支部 “三会一课”制度

浏览次数:1047     发布时间:2018-07-11     发布人:


 

 成都高新滨河学校党支部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7、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资料保存。

二、支部委员会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教育管理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教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资料保存。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组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资料保存。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成都高新滨河学校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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