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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滨河学校教师2017-2018年度评优通知

浏览次数:1337     发布时间:2018-06-11     发布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根据成都市、高新区有关评优文件指示精神,实施成都高新滨河学校教师2017-2018年度评优工作。
一、年度评优工作小组
组 长:李元辉            
副组长:蔡 敏
成 员:周红军 古德英   李亭亭 唐晓梅 肖 爽
二、年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1.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2)主动、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达到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质量优秀。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上过一节区级及以上的公开课,或两节校级及以上的公开课(含教研组内公开课);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获区级及以上论文评比奖或公开发表;至少参加一个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且为主研人员。
(4)在编、在职、在本校工作年以上。
(5)服从领导安排,同事相处和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2.否决条件
(1)师德失范:违反《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造成较大影响;在学校组织的师德测评中,当年师德满意率未达到95%者;
(2)不服从工作安排,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者;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达三个月以上者;
(4)未达到学校合格工作量者;
(5)出现教育教学质量事故者;
(6)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者;
(7)近三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
3. 评选流程
(1)公布条件
办公室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相关文件和基本要求,明确推荐条件,公布名额。
(2)初评流程
    A.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和要求,明确推荐条件,公布名额。
B.通过本人自评(占40%)、组内互评(占50%)、教研组长评价(占10%),从高到低有区分度地排列出每个教师的量化得分。
C.各教研组长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按照组内教职工人数的50%,公开、公正、公平地推荐优秀候选人,填写《登记表》,并由组长填写好“推荐意见”后,再上报学校办公室。
(3)学校复评流程
A.召开教师大会对教研组推荐候选人依据其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占40%。(说明:重点考核师德师风表现、教育科研与教学质量、自身专业发展与提升、对学校发展的贡献等。)
B.各部门对教研组提名候选人依据其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打分,占30%
C.召开年度评优领导小组会,对教研组提名候选人进行评审打分,占30%。
D综合民主测评、部门考核、学校评审,以全体教职工人数的30%比例确定上一学年度优秀教职工推荐名单
E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生效。
三、实施部署
(1)6月11日   教师大会部署评优工作
(2)6月20日前各教研组通过本人自评(占40%)、组内互评(占50%)、组长评价(占10%)打分,按50%名额推荐到办公室。
(3)6月29日召开教师大会对教研组推荐候选人依据其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占40%。
(4)7月6日召开部门和评优工作小组会对教研组提名候选人进行评审。

        (5)7月11日 全校范围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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